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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用与有趣

1999-11-12 来源:光明日报 李春林 我有话说

如果把图书作为一种化合物来分解的话,那么“用”和“趣”是它的主要成分。

以“有用”和“有趣”为尺度,图书大致可以分成四个档次:一是既有用又有趣的;二是有用的;三是有趣的;四是既无用又无趣的。按时下流行的办法,“去掉一个最高分,再去掉一个最低分”,这里只谈有用的书和有趣的书。

“去掉一个最高分”,是因为一本书要真正做到既有用又有趣,实在太难。这种境界,对绝大多数写书和出书的人来说,只是“应该”而不是“必须”,只能“提倡”而不能“要求”。近些年常讲的话题,诸如“作家学者化”、“学者作家化”、“大手笔写小文章”之类,都是提倡著述要既有用又有趣。这些话题今后恐怕还要讲许多年。

“去掉一个最低分”,道理更简单,一本书如果既无用又无趣,那就失去了“做书”的资格,出这种书是糟蹋纸张和油墨,读这种书是浪费时间和精力,没必要费口舌对它进行评论。

“有用”与“有趣”,泛泛而谈不复杂,具体分析不简单。因为从严格的意义上讲,没有纯粹的有用的书,也没有纯粹的有趣的书。有用的书在用它的人眼中,自有其趣;有趣的书能满足甚或提高人的趣味,本身就是“用”之所在。“有用”和“有趣”,只是相对而言。

“有用”的书,“有趣”的书,位置怎么摆?有用的书是正餐,有趣的书是零食;有用的书是面包,有趣的书是咖啡;有用的书是空气,有趣的书是色彩……

正餐是必须的,零食也不错。图书是精神食粮,精神食粮中正餐和零食都需要。正餐应做得更可口,有用而兼顾有趣;零食要做得更富营养,有趣而兼顾有用。但有一点要明确:光靠正餐能正常生活,光靠零食容易出毛病。图书最基本的功能还是“有用”。出版社首先要在“有用”上下功夫,“行有余力”,再讲“有趣”。“有用”应该排在前,“有趣”只能排在后,这个“名”必须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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